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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树木伏倒车辆赔偿责任谁担

2023-01-03 法律服务网 738

案情介绍:

2020年3月13日,某县气象局记载,9时19分该地区风速区间7级疾风。同日上午,家住该县某小区的蔡某接到小区物业打来电话,称巡查中发现小区树木伏倒在其轿车上。共造成车辆损失37600元。

那么小区树木伏倒车辆赔偿责任谁来承担呢?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树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因树木倒伏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

根据气象局资料显示,事发时风速区间属于7级疾风(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风力达到多少级属于自然灾害,但是一般认为八级风力具有破坏性,属于自然灾害),并未达到自然灾害的程度,因此某物业公司对树木管理还是存在一定的疏忽,才导致案涉树木伏倒,其对损失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其次,蔡某作为小区业主,未将车辆停放在小区规划的位置,其对自身财产安全没有尽到充分的注意和保障义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因此,本案结合的过错情况,物业公司和蔡某均需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小律提醒:

在小区中类似案件时有发生,作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部公共场所具有管理和修缮的义务,小区内建筑物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都将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本 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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