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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再度出轨后离婚要求平分财产,此前曾再犯就承诺净身出户

2023-01-03 法律服务网 734

事件简介

李某和刘某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2019年李某女方出轨后做出书面承诺,如做出了对不起家庭的事自己净身出户。后续女方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两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认为承诺书属于忠诚协议,判决共有房屋归刘某所有,李某赔偿刘某精神损害两万。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案中的李某有出轨这种过错行为并且导致离婚,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所以李某作为过错方要求分割一半共同财产是没有道理的。其次夫妻双方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有忠诚义务,所以婚内约定的夫妻忠诚协议受法律保护。故法院才会判决共同财产归无过错方男方所有,并且女方过错方还要赔偿。
小律提醒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当遵守忠诚义务,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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