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法律服务网 1250
近年来发生在各地的“医闹”事件屡禁不止,医患关系紧张。近日,厦门首例网络伤医寻衅滋事案宣判,引发关注。
【事件经过】
2015年4月,伍某到医院就诊产生纠纷。此后的2年时间里,伍某编造了该医院“活挖、买卖活人器官”等数百条虚假信息发布在微博平台上。对医院进行恶意攻击、丑化还威胁、恐吓医务人员,给该医院带来了负面影响,医生、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
经审查,思明区检察院认为:伍某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利用信息网络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伍某无悔过之意,提出从重处罚建议。
最终,法院判决伍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律师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发生医疗纠纷应恪守法律理性维权,切勿过激处理走偏路。维权途径:
1、 找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
2、 可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
3、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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