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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与公交相撞乘客死亡,乘客向谁主张赔偿?

2018-10-30 法律服务网 1939

【货车拦腰撞停公交车】

10月25日,江苏常州新北区发生一起货车与公交车相撞事故。当日晚间,常州市公安局官微通报称,事发时货车闯红灯,与正常通过路口的公交车相撞,事故已致2死7伤,目前货车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刑拘。监控视频显示,一辆公交车行驶至路口时,忽被其右侧一辆横向行驶的红色货车拦腰撞上。

撞击后,公交车瞬间左转,被顶行一段距离后才停下来。25日23时许,常州市公安局官微通报称,10月25日19时20分接到报警,122省道万绥段浦南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一辆半挂重型货车沿122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万绥浦南路口时闯红灯。

与由南向北正常通过路口的59路公交车相撞,致公交车上2名乘客死亡,公交车驾驶员和6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通报指出,肇事货车驾驶员张某某(男,43岁,河南安阳人)因涉嫌交通肇事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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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乘客能向公交公司索赔吗?】

乘客可以基于其与公交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向公交车所在的公交公司主张赔偿责任。若因为第三者的过错导致的,公交公司可以在赔偿乘客后对第三者行使追偿权。若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公交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损伤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在此过程中,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求助义务,可减轻或免于承担责任。但是对于免责事项,承运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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