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只能拿刑法拯救你了,我的暴躁老哥

只能拿刑法拯救你了,我的暴躁老哥

2018-10-25 法律服务网 2127

【典型“死要面子活受罪”款暴躁老哥】

2017年11月22日晚,钟某和朋友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某KTV喝酒。其间,钟某邀请陪酒的小妹一起吃夜宵,不想,小妹拒绝了。

钟某觉得没面子,心里特别生气。大家散场时,钟某表示不离开,执意要等到那个小妹一起吃夜宵为止。朋友和KTV的服务员劝说无果,都各自回家。等到凌晨4点,依然没有等到小妹的钟某,便乘电梯到该KTV六楼,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通道内的塑料袋,分三处引燃纸箱并确认火势烧起才离开现场。几分钟后,KTV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将火势扑灭。

KTV

【暴躁老哥,刑法请你“喝茶”冷静】

虽然火势被KTV工作人员及时扑灭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但钟某用打火机故意点燃塑料袋任其燃烧,并且在确认火势变大后才离开现场,已经达成犯罪既遂。且钟某在火势烧起后对周围造成不利影响的结果产生主观方面存在故意。且KTV为一个公众场所,人员较多,如若引发火灾将危害到公共安全,将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是公私财物造成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依据《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钟某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