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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死扶伤的医生成了拳头下宣泄的对象

2018-10-22 法律服务网 2823

【患者:我要剖腹产。医生:不能剖腹。】

今年44岁的产妇孙某在北大医院待产,因超出了预产期,其丈夫郑某宇在在诊室外走廊处拦住当天值班的妇产科医生赫英东,在赫英东解释的过程中,郑某宇由于情绪激动,忽然挥拳打赫英东医生,赫医生还击,被现场其他人劝说离开。随后郑某宇的妻子和女儿赶来,郑某宇和女儿郑某蕊对赫医生再次进行了殴打。此次出于对孕妇孙某的安全考虑,赫医生始终未还手。

赫医生后因殴打受伤住院,目前仍无法回到工作岗位上。

救死扶伤

【医闹已入刑,别拿拳头解决问题】

郑某因与值班医师在讨论病情时情绪激动,用拳头主动殴打了赫医生,赫医生为保护自己实施了还击行为,属于防卫行为,且郑某在被劝离后又与女儿再次对赫医生实施殴打行为,致使赫医生无法进行自己的医疗工作。

郑某以及郑某女儿的行为将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追究刑责,以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

且如果造成严重损失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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