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不能忍!校医强行猥亵女学生

不能忍!校医强行猥亵女学生

2018-10-26 法律服务网 3551

【借校医之名行猥琐之事】

10月23日,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一名女大学生在用户名为 “浦江学院表白墙”的QQ空间上留言称,在接受校医腹部按摩治疗时遭到校医行为和言语的骚扰。之后,多名女学生表示自己也有类似遭遇。

猥亵

根据“浦江学院表白墙”贴出的与女生的聊天记录,现代快报记者看到,这名女生在校医室接受校医孟某某腹部按摩治疗胀气。一开始,校医只是隔着衣服帮她按摩,没一会儿校医说“自己手凉,紧贴皮肤更有效果”。“后来他没有隔衣服按摩了,然后我感觉我的内裤也被掀起来,手已经伸进去了,我就立马说我不想按了。还和我谈论一些性生活方面的事。”

10月23日当晚,江宁公安主动介入调查,并将校医孟某某抓获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调查。经查,孟某某(男,65岁,南京市玄武区人)对其猥亵行为供认不讳。

【校园之内犯罪之手应当严惩】

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行为人为满足自己的性欲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淫秽行为,行为人孟某某以为女大学生治病按摩的方式将手伸进女性隐私部位,并对女大学生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属于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中的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