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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十大常见离婚法律问题实用指南

2023-04-14 法律服务网 788

怎样快速离婚?

若是想快速离婚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办理离婚手续,虽然目前协商离婚也有“冷静期”最少也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但相比较于起诉离婚来说,耗费的时间较短。建议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行不通,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要收集哪些证据能增加支持离婚的可能性?

(一)诉讼离婚流程:准备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起诉状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清单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二)依诉讼离婚的时候,起诉方需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搜集证据。通常可以提供以下的证据来作为主张离婚有利的证据: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分居的证据。

对方坚决不离婚,起诉离婚能够得到支持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坚持不离婚,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如一方失踪,一方提起离婚的,法院会予以支持。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会判离。此外,符合民法典规定法定情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离,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何争取小孩的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因素?

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而定。

(一)主要原则和证据方面:争取抚养权时可以提供孩子跟己方生活更有利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家庭环境、学历、与子女关系、工作、收入等。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时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照顾孩子,学习环境,陪同陪伴等方面。

(二)年龄以及其他方面影响: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当征询子女自己的意愿。

(三)法定优先考虑情节: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其它家庭成员状况: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一方出轨或重婚,离婚时怎样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出轨或重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可以搜集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以及过错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婚外情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重婚”或“非法同居”的证据。

 

一方存在家暴行为,能否以此快速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姻中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并且无过错方还可以就其家暴力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诉讼中,如何判定房屋归属?

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屋: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分配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归个人所有;而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则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父母赠与的房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房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照约定判定,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同所有进行判定。

注意事项: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诉讼中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夫或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夫或妻一方的衣饰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夫妻就股权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判决。

1.  法院不予分割,告知另行起诉

由于股权涉及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考虑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受理离婚诉讼的法院在夫妻双方既不同意分割股权,也不同意折价补偿,不具备股权分割条件,不方便处理股权分割问题,而告知原告另行起诉。

2.分割股权对应价值

认为夫妻双方对股权分割无法协议一致时优先分割股权价值,其出发点仍在与为了保证公司的人合性。实践中,法院会采取评估的方式确定股权价值,并要求登记人按照评估价值对另一方补偿。需要提醒的是,对股权进行评估时需要公司的配合,当夫妻一方身为登记股东,具有控制或影响公司的权力,公司若不配合,法院将无法正确评估价值,对于另一方是很不利的。因此未登记一方需要积极寻找其他能够证明股权价值的证据。

3.直接分割股权

当股权价值难以评估时,其他股东若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也可以直接作出分割股权判决路。当其他股东并未明确表示同意转让股权的,法院基于个案利益衡量,也存在直接判决分割股权的空间。

 

离婚时,如何认定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债务问题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内容,同样也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应由个人承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由个人承担。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举证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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