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7 法律服务网 1202
热线案例
近日接到张同学的来电咨询,他问道:“未成年人能否开直播?”
针对张同学的问题,法律服务网的法律专席进行了解答......
律师分析
随着网络短视频、直播行业迅速发展,深刻影响着大家的生活,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日渐深远。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指出,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应当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因此,张同学如果未满16周岁是不能进行网络直播的,已满16岁周岁未满18周岁的也需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才能开直播。
小律提醒
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监护人也应履行监护职责,给孩子积极的价值观教育与引导。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六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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