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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男孩多次性侵同岁脑瘫亲戚,法院判赔10万元

2023-02-24 法律服务网 743

关键词:未成年犯强奸罪;未成年人刑责年龄;未成年人如何做好自我防护

事件简介

丁姐、弟弟丁某都是90后,妹妹小丁2008年出生时就患有轻微的脑瘫,属于肢体三级残疾.小丁到了上学的年纪,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上学,就被寄养在一个姑妈家。姑妈张表姐的儿子小吴年龄和小丁同岁。

2021年春,丁某突然接到了小丁用同学手机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小丁说她的脸被小吴打肿了,还被小吴摸过身体。当哥哥姐姐再次向小丁确认受到伤害情况,小丁才说出她被小吴多次性侵的情况。

2022年6月2日,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小丁的鉴定意见为,小丁患有创伤性应激障碍和轻度精神发育迟滞。

法院判决

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小丁寄宿在张表姐家期间,多次被小吴性侵害。虽小吴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2年6月30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应向小丁赔礼道歉,并作出悔罪道歉的书面函;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24677.08元;赔偿小丁心理创伤康复治疗费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驳回小丁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出了上诉。2022年1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说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只有犯这三种罪行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的小丁作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虽然做出了多次性侵小丁的犯罪行为,但是因为其年龄原因而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小丁的家属只能以侵权为由去主张民事赔偿。

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则应当负刑事责任。

小律提醒

未成年人如何做好自我防护?这不仅需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也需要在学校教育的过程中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更需要社会力量的帮助形成合力才能做到。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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