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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朋友12万,借条1小时后变白纸

2023-02-24 法律服务网 582

借条还有哪些陷阱?规范借条怎么写?除借条外还有哪些可以当借款凭证?

 

事件简介:

2018年3月起,林某多次向朋友雷某借款并出具了一份借条,确认借款12万元的事实。雷某多次催讨欠款无果,便委托妻子邢某将林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林某同意在2019年10月底前偿还借款。

为躲避债务,林某动起了“利用消字笔重写一张借条”的歪脑筋。2019年10月18日,林某以向其父亲要钱偿还借款为由,先行让邢某出具了一份收到林某12万元的收据。眼见收据到手,林某拿出事先备好的“消字笔”,重新出具了一份12万元借款的借条。一个小时后,邢某再次拿出重写的借条时却发现上面的字迹竟然凭空消失,后邢某多次向林某索要借款无果。

2022年2月,林某拿着收据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邢某接到再审通知后,向法院说明了事情原委并立即报警。

 

律师说法:

本案中,林某通过伪造证据的行为,使邢某陷入错误认识出具收条,但邢某在主观意识上并未放弃和丧失债权,刑某出具收据也意味着处分了自己的财产性利益,因此该案不能认定为诈骗罪。林某通过伪造证据,意欲通过民事再审的方式免除自己的债务,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和侵害了刑某的合法权益,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所幸林某的行为还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

一、借条还有哪些陷阱?

1.借款时不打借条打收条;

2. 只写了借条而未写收条,债务人可能否认收到款;

3. 借条要当面书写并要求债务人签字按手印,避免债务人让别人代其签名否认借条的真实性;

4. 金额列明大小写避免出借人在自书借条上更改金额;“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55. 打借条时把名字写错,可能达到否认借款的目的,需核查借款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附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

二、规范借条至少列明以下基本信息: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2.借款的目的、借款的时间、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应具体到年月日;

3.借款的利息约定应明确且合法;。

4.借款的金额应大写,防止涂改;

5.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三、除借条外还有哪些可以当借款凭证?

除借条外,收据、欠条、借款合同、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都可以当借款凭证。

 

小律提醒:

在借据书写、签订合同、票据结算等过程中,对于合同,尽可能使用电子打印文稿;需要签字和填写票据时,自带签字笔;必要时并要求当事人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法律适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债权凭证是证明借款事实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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