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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退婚还6万彩礼,男方认为少退了2.2万将其杀害

2022-12-18 法律服务网 783

事情简介

男方程某和女方廖某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恋爱三个月后双方订婚。半年之后两人感情不合廖某提出退婚,双方在亲友的见证下退还程某6万彩礼以及首饰。但程某认为廖某仍需返还2.2万元彩礼,索要不成的情况下边产生了杀人的想法,后伺机尾随廖某将其杀害。

男方会被如何判刑?在亲友的见证下归还彩礼后,男方能否再要求退还?

小律说法

首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的程某因为退还彩礼的数目没有达成一致,觉得廖某少退了2.2万元,便将廖某故意杀害的行为,符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情形,并且致人死亡情节恶劣,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男方程某会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的廖某和程某办理订婚并且交付了彩礼,但是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所以男方在亲友的见证下归还彩礼后,如果对彩礼返还的金额有异议,可以再要求退还,但先应与女方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成的,应采取合法的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为了2.2万元就杀人。

小律提醒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方之前给付了彩礼,是可以要求另一方退还彩礼的。对于具体退还彩礼的数目,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款项来源、交付过程、证人证言等因素综合判定彩礼的返还数额。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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