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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发生意外事故,算工伤吗?

2022-11-25 法律服务网 43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路上发生意外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主要看该事故是否不是由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如果受到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该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是由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那么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至于雨雪天上下班路上不小心摔倒骨折。作为普通人应当能够预见雨雪天路面湿滑,容易发生摔倒等意外事故,行走时自己应当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如果是自己没有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不小心摔倒,需要自己的承担相应责任,那么这种情形无法认定为工伤。

小律提醒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那要符合非因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情形。故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车还是乘坐公共交通,都应当遵守交通规则。

法律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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