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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忙,致自己受伤,责任谁担?

2018-09-11 法律服务网 6369

人无完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以一人之力无法完成,就会请别人帮忙。朋友间互帮互助也是很常见的一件事情,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的精神。但是在请别人帮忙时,帮忙的人受伤了,一方愿意赔偿自然皆大欢喜,一方不愿赔偿就会引发纠纷,朋友间的关系也会随之产生隔阂,那么请人帮忙,帮工受伤,责任谁承担呢?

法规连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花要叶扶,人要人帮。给人帮忙都是出于好意,大多数人在听到有人愿意无偿帮忙时都会欣然接受,那么主动帮忙的人与需要帮忙的人就形成了帮工关系,如果在帮他人忙的过程中因为帮忙受伤,帮工可以请求被帮工人赔偿因受伤所造成的损失。若是被帮工人因为知道工作存在危险明确拒绝帮工帮忙的,帮工仍然选择帮忙的,被帮工人可以不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是如果是在帮忙过程中因为其他人的过错侵犯帮工人人身安全的,帮工可以要求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自己的损失。互帮互助是一种美德,值得发扬,但是这种精神并不意味着请别人无偿帮忙,主动帮忙的受伤了,被帮工的人就是可以事不关己,毫不在意了。诗经中曾写道“投我木瓜,报之以桃”,不求报之以桃,但是该承担的责任还是应该承担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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