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法律服务网 2183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行为进行的商事活动。这种商务活动多以盈利为目的,例如淘宝、天猫等网上购物交易。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带动了经济的发展,网购的便利,网购用户的增多,电商卖家之间的竞争压力也就越大。网民网购时看的都是产品的质量、销量,正因如此,卖家在如何吸引买家方面费劲心思,有请“水军”刷单的,也有删除差评的。为了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历经五年四审,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即将施行的电商法,将对删除差评的卖家做出处罚,这下卖家该瑟瑟发抖了。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八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
(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
(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明年即将施行的电商法将对删除买家差评的的行为做出处罚,最高可处罚50万元,这下电商卖家该瑟瑟发抖了。诚信经营是卖家最基本的经营之道,商家讲诚信,顾客更放心,赢得了顾客之心何愁没有销量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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