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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擅自签订合同,合同效力如何

2018-09-05 法律服务网 3326

每一个公司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活动,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是法定代表人要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可以越权行使,更不能越权擅自签订合同。那么法人代表越权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法人代表的职责

1、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意味着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不能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若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的情况下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除非合同相对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是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使职权又或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情况,否则合同有效。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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