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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2018-09-03 法律服务网 1803

“你想一夜成名吗?你想一夜致富吗?你想资产过亿吗?洗洗睡吧。”这本是网上流传的段子,看看便一笑而过了。可是偏偏就有人相信这种一夜致富不切实际的话,幻想自己能够光速致富,从此不再为工作发愁,由此组织传销或者误入传销的陷阱,被成功“洗脑”。

【传销的含义】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法规链接】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八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洗脑”式的传销行为,多方式的传销手段,时常让人防不胜防。人们误入传销的原因有很多,一是想发家致富走捷径,二是太相信他人被忽悠、被骗。想要不被上当受骗,就需要保持头脑清醒,对于遇到的人和事及时核实情况,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致富不是一朝一夕如此简单的,是需要自己踏实工作努力得来的。对于组织传销的人员,应该严厉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也请时常铭记:“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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