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9 法律服务网 2087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文字没有办法及时表达日常交流的情绪,于是就开始使用起了表情包,除了动漫人物的表情被做成表情包之外,不少明星也纷纷“躺枪”,有的明星一笑了之,甚至明星本人自己也会使用,但是有的明星本人并不知情,就被用作商业宣传。还记得2016年盛行的网络配图“葛优躺”吗?那是演员葛优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的纪春生,在剧中葛优将身体完全躺在沙发上的放松,这一形象却被艺龙网公司用来商业性使用,“葛优躺”一度火爆于各大网络平台。此事影响到知名演员葛优的生活,于是一怒之下将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艺龙网公司赔偿侵犯葛优肖像权的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日前,又迎来了“葛优躺”侵权案二审落判。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表情包被使用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一般而言,很多表情包都只是用于日常生活情绪的表达,并未用于商业宣传。但是有的商家却以未经本人同意的表情包盈利,互联网领域更是重灾区,另外由于公民的维权意识不强以及网络传播的复杂性,往往是被侵权人维权难需要面临的问题。随意使用他人表情包,用于商业用途,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未经明星本人亲自同意,却借助明星效应,用于商业宣传,这就不可取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肖像权,被侵权人可以及时维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治社会,遵法守法是公民基本的义务,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如果想借助明星信息来宣传产品,必须征得明星本人同意,方可使用。首先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其次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故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盈利,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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