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1 法律服务网 1865
【以为是“青铜”其实是“王者”】
10月25日凌晨1时左右,一名穿蓝色外套、戴着口罩的男子在超市里买东西,老板用两个塑料口袋为其装好了商品,转身进柜台时,蓝衣男子突然从右边裤袋里摸出一把刀伸向老板。
万万没想到,老板奋起反抗。两人从柜台里打到柜台外,蓝衣男子被老板摔倒在地,猛揍了几拳,并最终被老板控制在身下。
两分钟后,身着“东莞巡防”的巡防队员赶到现场。
【皮皮“铜”有个监狱想请你蹲一蹲】
犯罪嫌疑人用管制刀具使得被害人可能不能反抗的方法,强迫便利店老板交付财物,从而达到其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目的,而老板奋起反抗将犯罪嫌疑人打伤其行为也符合正当防卫,老板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受伤承担责任。
犯罪嫌疑人涉嫌触犯抢劫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