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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鉴定乃违法,生男生女顺天意

2018-09-26 法律服务网 2281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是一个家庭最看中的事情之一,但是对于一些人而言,生男生女的意义不一样。有的家庭孕妇在生下小孩后家庭地位直线下降,原因是仅仅是小孩的性别不是众望所归。甚至一些家庭为确保万无一失,会在怀孕时去医院以“胎儿摄影”的名义进行性别鉴定,性别鉴定的行为其实很大程度上会增加人流、堕胎机率,故而性别鉴定在法律上是明文禁止的。

性别鉴定的含义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第二条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性别鉴定

禁止性别鉴定的法律规定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性别鉴定的法律责任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第十八条违反规定利用相关技术为他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进行性别鉴定,不满胎儿性别进行人流,只会让鲜活跳动的生命变得鲜血淋淋,人流、堕胎对于孕妇本身而言,身心也遭受了创伤。医疗机构配合他人进行性别鉴定的行为,本身就是不符合医德的,救死扶伤是医生职责,明知他人在进行性别鉴定后,对方不满意可能会进行人流,还依然违反法律规定去帮忙进行性别鉴定,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杀死胎儿的“帮凶”。生男生女其实都一样,该改变的只是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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