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9 法律服务网 737
律师说法:
1、公司忘记给离职人员停缴社保,之后要求离职人员补缴社保费,合法吗?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由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如果单位忘记给离职人员停缴社保,对于是否可以要求离职人员补交社保费用,在理论和实务届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笔者观点):单位忘记给离职人员停缴社保的行为,属于条件未成就的不当得利,条件成就之前单位要求离职人员补交社保费用的,应当不予支持。
离职人员名下虽取得了该笔社保费,但离职人员不能随意处分,客观上尚未实际取得诉争的保险利益,其要享受该保险利益,必须满足一定条件,而这些条件现在尚未成就,故公司主张离职人员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不足,也显失公平,公司可等条件成就后,离职人员实际上取得了该保险利益,再另行主张返还。
2、对于缴纳的费用,应该由谁负责?
第一种,单位可以向社保征缴部门提交与劳动者的离职证明、身份信息材料申请退费,如果社保征缴部门不予退费,可以考虑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第二种,单位可以可等不当得利条件成就后,离职人员实际上取得了该保险利益,再另行主张返还。
3、错误缴纳的部分可以申请退费吗?
对于单位错误缴纳的社保费用,核实情况的单位可以主张退费。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可以寻求更高级别管理部门的帮助,如省级社保部门等。
小律提醒:
社保是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缴纳社保可以保障个人生活安全。但是,难免会出现缴纳错误的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及时联系社保部门,解决问题。如果确实是因为社保部门的工作失误,导致了缴费金额不正确,那么就可以申请退款。但是,具体的流程会因地区而异,需要按照当地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总之,在遇到缴纳错误时,要及时作出应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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