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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直系亲属名下的财产吗?

2023-06-21 法律服务网 1226

律师说法:

1.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执行,能否执行其直系亲属名下的财产?能否在执行过程中追加其直系亲属为被执行人?

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的不可以执行其直系亲属的财产,如果经过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债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债务的性质、债务人的责任等事实问题应当通过审判程序来认定,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认定。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能否在执行过程中追加其直系亲属为被执行人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能否追加。

 

2.若被执行人提前将财产转移给他人,该如何维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财产保全措施,就是为了预防打官司过程中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此外,《民法典》规定了债的保全、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也是为了解决债务人转移财产的。

因此,为避免被执行人提前转移财产的可以考虑在诉讼前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后强制执行前财产保全;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转移是侵权行为发生后强制执行立案前,足以影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如果转移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强制执行立案后,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局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被执行人私自转移财产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小律提醒:

很多当事人会有一个只要申请执行了之后就是法院的事情了,其实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的申请执行人应当想方设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是的法定义务,不应有“申请执行了就是法院的事”的想法,因胜诉权益的实现,需要包括申请执行人在内的各种因素共同发力。

 

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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