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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该不该要赔偿金?

2023-05-19 法律服务网 607

律师说法:

1、试用期被辞退,有赔偿金或补偿金吗?有多少?

试用期由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而被辞退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试用期的工资。

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如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双方约定确认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没有任何法定事由的情况下,企业强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何证明试用期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一般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企业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清晰的岗位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将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细化、量化,明确不能胜任工作的具体考核标准和指标。  

(2)对员工的考核结论: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而且这一考核结论需要对员工进行告知方可。没有告知的考核结论是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证明效力的。员工可以不认可考核结论,但是企业不能不告知员工考核结论。

(3)员工工作中表现的具体罗列:对于员工不胜任工作这一结论,需要从员工的工作表现中具体体现。所以企业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做一个概括性的表述,这一表述要体现出员工的哪些行为,使企业认为不能胜任工作。这些表现不一定要员工认可才有效,但是企业应当进行总结,以求在后期仲裁或者沟通的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

 

小律提醒:

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其实会存在法律风险。通过本文分析可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企业应当审慎以规避法律风险。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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