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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各类假期的工资支付是如何规定的呢?(上)

2023-04-07 法律服务网 800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2、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3、停工留薪期内员工上班,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正常工作工资能否兼得?

4、超过法定医疗期是否需支付病假工资?

5、婚、丧假的工资支付;

6、探亲假的工资支付;

 

律师说法:

1.【计算病假工资的基数如何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确定(部分省份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的80%。

 

2. 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计算标准按照职工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可以按照前12月平均工资计算。

 

3. 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受伤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劳动者在该期间内不工作仍享有如正常出勤一样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而劳动者因主客观原因在停工留薪期未满时提前恢复工作,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否则无需冒着身体可能遭受一定损害风险的情况下提前恢复工作,因此,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未满时恢复工作,便应当同时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以及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4.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病假是指职工需要休息治疗,医生开出的需要休息治疗的病假日期。医疗期既享受病假待遇,亦享受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病假则享受病假待遇,病假既可能长于医疗期,也可能短于医疗期。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对超过医疗期仍在病假的职工,可以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如果用人单位放弃,则职工继续享受病假待遇。如果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5.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适用:

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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