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3 法律服务网 1112
事件简介
近日,广州街头的一段视频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引关注。.视频显示,一个身穿校服的女孩身穿蓝白色校服,手里拿着一个袋子,跪在一个老太婆面前一直大哭,口中一直说着“我这个钱是有用的”,表情十分焦急。可而老太婆也却态度蛮横,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女孩口中一直说“我这个钱是有用的。”据当时在现场的网友群众介绍得知介绍,该女孩的父母不在身边,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她不慎掉了200元,当转身去捡的时候时,没想到被一名老太太抢先一步捡到手了。之后随后小女生她跟老太太索要,却遭到了老太太的拒绝。
情急之下小女孩不得不对着老太太下跪,恳求老太太把捡到的200元钱归还给自己。但是这老太太捡到手的200元钱,哪肯轻易再还给对方呢?所以,小女孩不由得跪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一边说:“这200元钱是我的!”老太太却不管那么多,一直指着小女孩斥责:,说这个钱既然是自己捡到的,肯定归自己所有。
这个时候路人听到小女孩的哭声,有一名小伙子走了过来,知道事情的原委之后看不下去了,就对老太太劝说:“太不合适了,就是捡到1000块钱,也要给人家的是不是?”而随着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围观了过来,
老太太大概是看到有这么多人在对自己指指点点,又在小伙的劝说之下,老太太才不情愿地把捡到的200元,归还给小女孩了。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本案中的小女孩不慎丢失了200元现金,被老太太捡到,那么该两百元则为遗失物,而小女孩则为遗失物的权利人。老太太捡到两百元后,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将两百元返还给权利人小女孩,并且如果是老太太后续如果是一直拒不返还,那么该行为还有可能构成侵占。在一定期间内,权利人认领遗失物的,拾得人负有返还遗失物的义务。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按照侵权行为处理,赔偿因不返还造成的损失。本案中,老太太捡到小女孩不慎丢失的200元现金,该200元现金为遗失物,老太太为拾得人,小女孩为权利人。老太太在捡到遗失物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遗失物返还给小女孩。如果老太太拒不返还,将构成侵权行为,小女孩可以主张其赔偿因拒不返还造成的损失。
此外,而对于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的行为,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侵占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立案标准为1万元,而小女孩丢失的金额为200元,未达到立案标准。因此,本案老太太捡到遗失物后不归还只涉及民事责任。
小律提醒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行为是一种非法占有的行为,情况严重的可以以侵占罪处理。当我们拾得遗失物并将物品归还失主是我们的义务,同时遗失物品的人员依法获得自己的遗失物也是应有的权利。如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对方一直拒不返还,权利人可以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