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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国内“神秘力量”不幸身亡

2018-09-21 法律服务网 1601

广场舞作为一种新的娱乐方式以异军突起的方式迅速在国内崛起,成为了许多居民的娱乐新方式,广场舞大妈俨然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一股神秘力量。而广场舞往往需要的是大音量的音响来辅助,在小区内的早晨和夜晚大声的音响声影响着小区内的居民,长沙市最近因为广场舞产生了纠纷。

广场舞

【不是不让跳,声音小点就行】

9月6日晚,湖南长沙水岸世景小区内,广场舞一如往常一样跳起,家住该小区二楼的贺香槐和周菊梅夫妇却在音乐响起之后皱起了眉头,因为跳广场舞的队伍就在家楼下,周菊梅称自从2016年搬来后,一直就在“默默忍受广场舞的音乐”。

此前暑假时期,每晚7点到9点其他业主开始跳广场舞的时候,夫妇俩都会带两个孩子去附近打篮球,直到音乐停止才回到家中。但9月份开学后,孩子需要在书房学习,所以周菊梅打算下楼跟跳舞的人进行协商。

周菊梅昨天对北青报记者称,事发当晚,她去找了保安一同协商,跳舞的居民也同意将音量调小,但是保安走后,他们又将音量调大。我跟他们讲,这个声音太吵了,麻烦把声音调小一点。

不久,周菊梅的丈夫贺香槐也走下楼,“我老公跟他们讲把声音调小一点还是可以跳舞的,然后他们吵起来,但始终没有动手。”

突然间,周菊梅听到有人说“他怎么睡到地上了”,她才发现丈夫躺在地上,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判断为心肌梗塞。

物业公司《管理公约》中并没有明确禁止跳广场舞,也没有对音量大小做出要求,而且广场建设本来就是用于业主休息娱乐的,我们不能不让人跳,只能跟他们讲声音小一点”,王先生称。

【广场舞大妈需要对男子的死负责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夜间关于噪音的标准,贺先生所住的小区适用标准的2类标准,即夜间分贝不得超过50分贝。若事发当时,广场舞大妈的音响声音超过了50分贝,那么大妈们的跳广场舞放音乐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贺先生的要求调音量是属于合法的维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维权的过程中与广场舞大妈们发生争执导致贺先生心情激动,从而诱发贺先生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广场舞大妈对于贺先生的意外身亡也应当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广场舞大妈们的侵权行为一旦成立,广场舞大妈需要对贺先生的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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