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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家庭成员的财产,构成盗窃罪吗

2023-03-07 法律服务网 801

2022年3月,蔡某得知妻子的金银首饰(个人财产)以及岳母的金银首饰都存放在岳母家中的保险柜中,便以偷偷进入岳母家中盗走保险柜,用切割机将保险柜切开,把价值99803.5元的金银首饰窃取后,以91040元的价格卖掉。

蔡某的岳母发现保险柜被盗后报警。本案中蔡某的行为构成盗窃吗?

 

律师说法: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对亲属相犯案件的处罚原则一般有别于陌生人相犯的犯罪。丈夫偷走妻子的钱财是否犯法,需要视情况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此时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是不触犯刑法的;但如果丈夫盗窃的是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个人财物,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构成盗窃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本案中,蔡某盗窃妻子及岳母的个人财产,虽数额巨大,如取得家人谅解,不会上升为刑事犯罪。这种处理方式可以消除社会影响、避免家庭矛盾激化,促进亲属关系的和谐。

 

小律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虽然偷拿家庭成员的财物不一定认定为犯罪,但是动了非法占有的心思并实施了盗窃行为就算没有作为犯罪处理,被害人都是自己身边的亲属,破坏了彼此之间的亲情关系。

 

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八条: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8〕1号)(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四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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