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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学生痴迷手机游戏,竟用奶奶手机充值游戏6万多!

2023-02-24 法律服务网 649

案情介绍:

长沙的陈先生夫妇突然发现,七十多岁老母亲的手机上有很多扣款短信,仔细一算前后有六万多元钱被打到了各大手机游戏公司的账户上。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陈先生听孩子奶奶说,手机收到银行的扣款短信,好像是买了一件衣服,就感觉事情不妙因为平时孩子买衣服都是夫妇两人负责,孩子也没有多余的钱自己去买,于是拿到手机一看才知道,原来银行扣款记录已经达到6万多,其中99%因为游戏充值,考虑到小孩子平时学习成绩也不错,便叫来孩子一问,才知道都是小孩子在节假日期间自己用奶奶的身份证注册的游戏账户绑定了银行卡,并用于游戏充值。

对于上述此类充值款是否能够追回呢?

律师说法:

我国《民法典》的第19条、20条,对不满8周岁和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进行了限制性规定。,

同时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对规范未成年人付费服务也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总的来说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具体情形并无具体明确的判断标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实施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款项的行为,若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则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若法定代理人不同意,不追认的,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基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可以主张返还。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务中,对于未成年游戏充值能否全额退还的问题存在一定争议,多数观点认为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也存在监管不力的过错,只能退还一部分的金额。

本案中的陈先生需要证明确属于未成年人在使用的游戏账号并进行游戏充值,同时和游戏所在的运营平台沟通后主张返还。

小律提醒:

孩子玩游戏需要适度,家长朋友们在生活中也要注意培养孩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加强在日常生活中的教育监督和引导,保管好自己的支付秘密账号和密码,不随意透露给孩子,一旦发生类似情况要第一时间和游戏公司取得联系要求返相关款项,如果游戏平台拒绝返还的必要时也可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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