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0 法律服务网 842
事情简介
近日河间高速交警接到报警,称其女朋友酒后开车上高速了,因两人发生矛盾闹分手,女子要从保定开车去山东找他,自己无法劝阻,女友情绪很激动,目前正行驶在高速上。
民警根据男子提供的车辆信息找到该女子,起初该女子并不承认自己的酒驾行为,不愿意配合检查,民警反复与报警人核实身份,且经酒精检测仪两次检测后,确定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小律说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本案中的该女子因跟男友发生感情纠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并且经过交警两次检测,达到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故当地交警才会依法对该女子做出上述处罚。
小律提醒
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有可能对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险,即使发生感情纠纷也不能采取该种违法行为去处理。
法律适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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