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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春节到男友舅舅家拜年,竟盗走现金50000元

2023-02-10 法律服务网 837

盗窃罪报案后能否私下和解?

事件简介:

湖北咸宁,一男子李某在武汉工作时,认识了女子小林,经过一段时间的追求,小林答应了李某,同意做他女朋友,之后,李某带小林回老家过年,顺便认个亲戚,也为两人以后结婚做准备。谁知女友在拜年后,伺机盗走了舅舅家5万元现金!

大年初三这天,李某带小林到舅舅郑某家,给舅舅拜年,并在舅舅家吃午饭。不料,小林看到郑某从粉色行李箱中拿出现金给孩子们发红包后,起了盗窃的念头。

事发当天,小林先是偷走饭桌上的钥匙,然后趁郑某外出拜年的机会,进到郑某卧室,将粉色行李箱中的现金盗走。紧接着,小林突然和李某告别,离开咸宁,并乘上了返回湛江老家的列车。

事后,小林在男友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律师说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女子小林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盗窃罪。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报案后,不能私下和解。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本案中,盗窃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需要确定是否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法的情形。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六)盗窃罪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贫困山区县、市三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若犯罪嫌疑人小林能够将犯罪款项全额退回,并认定具有自首及坦白情节,量刑方面可能满足刑事和解的条件。但是否能够适用刑事和解程序,需要办案机关综合案件其他具体情况认定。

 

小律提醒

恋爱交友人品很重要,案件中的小伙虽然遇人不淑,好在还没有进入婚姻殿堂,好在事情早早发现能够及时止损,也算是因祸得福!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本案中,盗窃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需要确定是否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法的情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六)盗窃罪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贫困山区县、市三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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