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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播偷用团队账户打赏女友获刑

2023-02-03 法律服务网 823

事件简介

2020年5月,张某闲来无事刷到一个名叫“声控男友”的抖音直播间,得知该直播间正在招主播。为了赚外快,拥有磁性嗓音的张某应聘后,顺利加入该团队。根据安排,每个主播会在各自分配的时间段内登录团队的抖音账号进行直播,再由管理员根据各主播的直播收益进行工资结算。大半年后,张某因直播时长、工资分配等问题和团队人员产生了龃龉,在结清工资后,赌气退出了该团队。但是,少了这笔外快后,张某明显感觉到吃穿用度放不开手脚了,同时又看到直播间的新主播热度与日俱增,内心愈发愤懑不平。

于是,他趁“声控男友”主播下播的时候,偷偷登录直播间账号,看到账户内有1.5万余元,产生了占为己有的念头。考虑到账户内的钱无法直接提现到自己的卡内,他想到女友正在另一个直播间直播,心生一计:把1.5万余元全部兑换成可以打赏的抖币,然后在女友的直播间打赏、刷礼物,事后让女友提现后和自己分钱。

女友获悉原委后,并不认可张某的做法,提现后把钱全部还给了张某,张某随后将钱款挥霍一空。不久,团队负责人发现账户内的钱款不翼而飞,立刻报警,警方通过调取钱款去向以及相关IP地址,很快便将张某抓获归案。

律师说法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的客体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为公私财物,抖币是通过人民币充值而来,有固定的兑换比率,可用于购买产品或提现,具有财产属性。本案中,张某因为心生怨气,在直播团队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登录直播团队账号,将本属于直播团队的账户金额兑换成抖币打赏给在其他直播间正在直播的女友,张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实施了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造成直播团队较大的财产损失,应当构成盗窃罪。但其女友由于事前并不知情,事情发生后也退化还了该打赏金额,二人不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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