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8 法律服务网 1975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今天OFO与百世物流公司关于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开庭。
【OFO欠下大量债务】
日前根据浙江法院公开网上公示的信息显示,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百世物流”)将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起诉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法院。本次起诉将于9月13日上午9点开庭。据开庭公告显示,此次百世物流起诉ofo的案由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但具体信息尚未透露。
此前8月31日,ofo因合同纠纷遭上海凤凰自行车起诉,后者要求ofo支付货款6815.11万元,逾期付款违约损失186.52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据9月1日报道,ofo拖欠云鸟、德邦等多家物流供应商数亿人民币欠款,目前ofo方面正私下秘密与多家物流供应商谈判解决方案。
同时9月11日另有媒体报道称ofo获得一笔来自阿里的6000万元贷款以用于发工资,但遭到了ofo与阿里两方的辟谣。同时,滴滴相关负责人也在近期告诉蓝鲸TMT,滴滴从未在ofo融资或借款过程中使用过否决权,也没有发生过拒绝签字的情况。
尽管ofo的故事结局尚不明确,但进入9月之后,ofo账面上的钱已近枯竭。一方面是马上要发工资的压力,另一方面还有供应商在追款,不难判断:小黄车即将迎来最后的存亡时刻。
【融资或经营不成功,企业将面临无法继续生存危机】
企业面临债务危机,在融资中不成功或者是经营状况没有回暖的又或者是没有公司收购企业,且企业与拖欠债务的公司无法再协商清偿问题,债务清偿到期,且企业法人明显丧失了清偿能力的,或者是公司债务已经明显超过了公司总资产,那么企业将面临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况,即构成企业破产的条件。而依据《破产法》债权人可以主动申请申请破产重整或者是清算。
对于破产重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也可以聘用债务人的管理人负责营业事物。如若在重整期间,企业出现还是无法继续盈利或者是营业状况持续下降,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的,可以由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由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