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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很尴尬,员工上岗两天就受伤

2018-09-18 法律服务网 1966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喜提工作,谁知刚上班就受伤】

李某为刚毕业大学生,毕业实习完后从一家用人单位辞职,在家待业一个月后通过了一家用人单位,并且于8月1日正式上岗还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者是试用期合同。李某于8月3日在用人单位里送达资料的路途中下楼梯不慎滑到,导致受伤住院,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认可,以李某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为由,否认李某在其单位工作,不愿意为李某申请工伤认定。

【上班两天还没签合同也能申请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并未对上岗的时间长短有规定,即员工只要是在用人单位上岗了,受伤的原因是达到了工伤认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李某虽然只上岗了两天但是李某确实是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用人单位因为工作送达资料的工作内容而导致其在下楼梯的摔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李某的受伤情形达到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第一种情形的规定,同时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且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的规定,按照规定,只要达到《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虽然李某没有签订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平日用人单位打卡记录以及同事证明当日李某确实是在用人单位执行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李某申请工伤鉴定,若用人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鉴定,李某也可以要求家人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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