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法律服务网 2085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最近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网红saya打孕妇的消息已经受到了“娱乐圈纪委”王思聪的关注,并且对相关报道微博也进行了转发评论。
【遛狗不牵绳,事件导火索】
据杨女士微博自诉,事情发生在9月7日晚上,怀孕8个多月的孕妇杨女士和丈夫回家时,在公寓门口,一条没有牵绳的狗突然朝她身上猛扑,旁边的丈夫为了保护她,就用脚将狗推开。结果,狗主人就上前斥责,认为不应该踢她的狗,随着双方口角升级,狗主人的母亲也加入进来。除了进行辱骂,甚至还撕扯孕妇头发,推孕妇的肚子,导致杨女士最后被紧急送医,并出现高风险早产征兆。
9月11日凌晨,滨江警方再次发布最新处理情况:
2018年9月7日晚20时许,滨江分局长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长河街道君尚金座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赶至现场。经了解,系陈某伊(女,君尚金座住户)、施某华(女,陈某伊母亲)与杨某(女,孕妇)夫妇因遛狗引发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无明显伤势,杨某因情绪激动引发身体不适。当晚,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伊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强制传唤调查,杨某由120送往医院救治。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陈某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已基本查清,因目前杨某正在医院治疗,伤情程度尚需医院进一步诊断确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杨某伤情进行鉴定后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相关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故意伤害致使孕妇早产怎么算?】
网红saya殴打孕妇的事实已经存在,属于故意伤害,但是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我们还有待考证,只有在医学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才能对网红saya的行为作出处罚。
孕妇在受到殴打以后出现了高风险的早产征兆,依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0年3月29日 司发[1990]070号) 第77条规定,如果孕妇一旦早产那么网红saya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并达到了重伤标准,应当负刑事责任,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孕妇并未早产,而医学伤情鉴定出来,孕妇的伤情构成轻伤,那么网红saya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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