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法律服务网 778
案情简介
广州朱某和丈夫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其丈夫同意了离婚诉求,但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告知双方需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并明确告知了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后果。朱某提供了四个银行账户明细,经核对,两份明细与真实的交易明细完全不一致,一份部分不一致。
增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朱某罚款十万元,朱某不服提起复议,广州中院驳回并维持原决定。
不诚实的诉讼行为需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小律说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朱某在法院明确告知了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后果之后,仍然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符合第一款伪造重要证据的情形,故法院才会做出罚款的决定。
不诚实的诉讼行为,如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是隐瞒、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等行为,轻则可能被人民法院除以罚款、拘留,重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律提醒
诚信诉讼是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基本要求。伪造重要证据、恶意诉讼等行为都是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相应规定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会被人民法院除以罚款、拘留,甚至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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