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4 法律服务网 1095
【事件经过】
9月12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9月12日,我局兴庆路派出所接报警称“某小区门前一外籍人员骚扰女性”,民警立即出警并开展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Lucas(男,25岁,坦桑尼亚籍)猥亵他人,被当场制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依法对Lucas作出七日拘留,附加限期出境的处罚。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骚扰他人是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处罚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罚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上述事件中违法行为虽是外籍人员但在中国领土内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受我国法律约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被处限期出境的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出境的,可以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小律提醒】
骚扰是在他人非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身体或语言行动进行冒犯或侮辱的行为。面对骚扰可及时报警处理。此外,要及时保存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八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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