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法律服务网 1753
近日,上海某知名房企发行了一笔公司债,当时希望发行50亿元,但在反馈阶段,交易所提出意见表示不允许,不得已,最后发行规模定格在了39亿元。对此监管部门发令收紧房地产企业融资,禁止公司债与票据互还。在此之前,公司债与票据之间可以互还,但为防止房企融资“浑水摸鱼”,交易所和银行间协会分别检测通过自身相关部门发行的债务,公司债只能还公司债,票据只能还票据。此外,根据政策放款的上限,只有旧债到期或长租公寓领域,房企才有发行新债的可能。
此次政策的目的是因为监管层不允许银证监会所管理的风险敞口继续扩大。在此之前监管层对企业再融资偿还债务的性质限制不多,现在要求一一对应了。这样政策的变化给市场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导致房产企业的再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受到严格限制,不得不开始寻求新的融资渠道,很多企业也只能转向中期票据和公司债进行融资。这些公司债的发布也是房产企业的“续命”措施,此次监管部门发布的政策使一些房产行业如履薄冰。而其目的在于为了限制房企融资,只让进行到期债务置换,不让新增融资。政策的颁布使一些房产公司十分痛苦,即将到期的债务也使他们如鲠在喉。实际上现有很多房产行业看到了融资政策收紧带来的利空效应,纷纷加入“现金流保卫战中”。诸如碧桂园叫停三四五线城市全覆盖战略用规模换现金;泰禾为了融资几乎质押了公司的全部股权,现在面临超高的偿债压力;绿城要求员工“全面”加速资金回笼,坚决执行“早销、多销、快销”的策略都是为了面对这一政策所采取的措施。此次政策的调整对那些过度使用,通过错配“借新还旧”、“浑水摸鱼”的房产行业有着致命的打击,也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行业在这方面的相关举措。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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