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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还未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2022-04-11 法律服务网 888

近日,一咨询人来电:自己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是要留作婚房的,便一直都没有居住,但物业前几天一直催缴物业费,自己认为没有入住,没有接受过物业提供的任何服务,不考虑业主的实际情况一律缴纳相同的物业费极其不合理。

【律师说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经交房的业主是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了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即使业主未入住,觉得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也是要交纳物业费的。因为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也就是说,只要业主的房子还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就等于享受了物业服务,应当交纳物业费。

【小律提醒】

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也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交纳。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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