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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借条,还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借款

2022-04-11 法律服务网 1084

【律师说法】

一、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借款?

1.借据、收据、欠条、借款合同、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债权凭证是证明借款事实最有力的证据。

2.转账凭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也就是说,没有借条,也可以依据转账凭证起诉债务人,若债务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转账记录是因其他的债务纠纷产生,则能证明该借款事实。

3.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在使用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据时,需要明确双方真实身份,如果证据有瑕疵,不能完全排除借款行为是在账号被他人盗用、冒用情形下发生,则证明力大大降低,录音等视听资料证据同理。证人证言则要求证人与当事人之间无利害关系,并且需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出庭作证。

 

二、借贷纠纷起诉有金额限制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并未对起诉金额进行限制,只要符合上述起诉条件,即使是一元钱的债务纠纷也可向法院起诉。

 

【小律提醒】

虽然无借条,有其他证据也可起诉,但为节省起诉成本,建议大家在签订借款合同、留存债务人身份信息后再将财物出借给债务人。

 

【法律适用】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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