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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要支付员工工资吗?

2022-03-23 法律服务网 1675

事情简介

近期有咨询人咨询称,自己目前在某企业就职,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现在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企业发了通知要求员工在家休息三个月,但是并未说明休息的这三个月是否会发放工资。自己想问一下企业停工停产的这三个月,企业是否应当给员工发放工资?发放工资的标准又是什么?

小律说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综上所述,在企业停工停产的这三个月,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即第一个月)员工可以要求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即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用人单位需要生活费(按当地规定的标准)。

律师提醒

企业因为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在停工停产期间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至于具体的工资支付标准,则需要按照停工时间来确定。

法律适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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