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法律服务网 1779
在债务发生纠纷时,在协商无法解决时,我们常常会选择向法院起诉。
法院起诉虽然会判决你的胜诉,但是却总有一些人恶意不履行判决,最后“光荣”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的成员之一。但是并非是所有老赖都是还不起钱的人,而是有些老赖通过故意转移财产从而来躲避执行判决。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2014年1月9日,本案另一被执行人即甲方张秀才与乙方安徽万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被执行人吴国强为担保人。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先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钢铁,甲方承诺,在2014年8月26日之前必须付清乙方全部的钢材价格(包含钢铁基本价格和浮动价款)合计一千四百多万元。
张秀才先后7次向甲方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甲方六百四十余万元迟迟不支付给甲方。
2018年2月11日,铜陵仲裁委员会对本案不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仲裁庭裁决甲方张秀才支付乙方剩余货款、违约金、甲方的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一千四百余万元。
合肥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刘珍文说:“我们调查发现张秀才所在的公司是挂靠在是吴国强名下,并且张秀才目前查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吴国强作为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并且法院查明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对其强制执行合理合法。
据执行法官王欣介绍,合肥中院此前曾多次向本案的失信被执行人吴国强传达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吴国强一直置若罔闻并试图转移名下的财产,法院查明前段时间吴国强偷偷将其名下的一千四百万公司股权无偿转移至其妻子哥哥的名下。
此前,吴国强已被列入“限乘”“限高”名单。
前几日,法院从相关渠道获知吴国强用自己的港澳通行证购买了27日晚GX8837号南宁飞往合肥的航班,所以合肥中院提前展开部署,“老赖”一下飞机就将其拘捕。
【老赖拒不履行是要受刑的】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据法院调查吴国强作为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但是在执行判决时拒绝履行判决内容,并且通过恶意转移财产和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抵抗强制执行。在法院多次催促其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依旧拒绝履行,并以自己是担保人而非实际借款人的名义,拒绝偿还欠款。依据《刑法》第313条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并且需要继续履行民事判决书内容。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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