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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活埋母亲,被判12年!

2020-11-04 法律服务网 1071

2020年5月2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王某某推进一废弃墓坑内活埋。当地警方接警后,立即对墓坑进行挖掘,将仍有生命体征的王某某救出,并立即送医救治。

5月8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马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规定,马某某将其母亲活埋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

【事件后续】

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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