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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超员达233%,驾驶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10-30 法律服务网 1161

近日,成都交警五分局执勤民警在三环路巡逻时,例行检查一辆白色小客车,民警发现该车存在严重超员现象,其核定载人数为6人,实际载人数达20人,超员233%。

经调查,驾驶员邓某搭载20名绿化工人前往某工地施工,由于距离不远,便心存侥幸的驾驶车辆载人上路,邓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之规定,邓某驾驶普通小型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33%以上,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事件后续】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10月28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邓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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