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9 法律服务网 1732
中国的飞速发展在今年来愈加突出,中国的GDP已经在世界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世界也通过贸易的这个大舞台了解到了我们中国,中国吸引了许多外国友人的访问,美丽的中国也使得一些外国友人流连忘返,选择留在这样的一个国家,深入了解这个快速发展崛起的国家。
“美国军人”行骗
2017年2月至6月期间,有不明身份人员谎称自己为美国军人,通过QQ聊天软件主动联系张家口市涿鹿县王某、山西省介休市石某、浙江省东阳市许某等女性,在与她们建立“恋爱”或“朋友”关系骗取信任后,以邮寄现金包裹需要通关费等名义陆续骗取三名女性多次向指定账户转账汇款,其中96.541万元转至被告人托马斯控制的银行账户。托马斯明知上述涉案款为犯罪所得,仍多次将上述款项中的80.52万元取现转移给伯库姆·班巴等人,并收取好处费。
明知违法还包庇
法院认为:被告人托马斯虽未亲自实施诈骗,但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驱逐出境。
宣判后,被告人托马斯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托马斯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所以受中国法律管制,刑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适用驱逐出境,并由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且托马斯需要在刑期服满后才能被驱逐出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条规定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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