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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朋友醉驾撞死人他主动顶包

2019-10-31 法律服务网 1731

【前言】

酒驾后,一些人害怕处罚,会找人顶罪,“顶包”不是小事 ,不仅会破坏现场、延误救治、增加警方的办案成本,找人顶包和替人顶包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谓得不偿失。那么,“顶包”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交通肇事找人顶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们来看看:

【热门新闻】

每天天还没亮,成都温江区环卫工黎某某就已上街作业。不过,在10月11日清晨5点54分,一辆飞思牌小型轿车,从黎某某正在作业的温江区海科路经过时,将他撞倒,致其不幸身亡。

经路人报警后,温江区交警大队民警赶往现场。交警在现场发现了肇事车辆,车上两人,驾驶室的刘某承认是自己驾车撞倒环卫工,副驾驶室坐着他的同伴张某。两人被控制之后,随即进行了酒精检测,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8.3mg/ml,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7.5mg/ml,属于醉酒驾驶。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在事后的调查中发现,事发时驾车的人其实是张某,而自称是司机的刘某坐在副驾驶室。交警调取了两人开车前在路边吃烧烤的监控和车内行车记录仪发现,两人喝酒喝了个通宵,之后是张某开车搭乘刘某等人,沿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行至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水韵尚城’小区门前路段处,未及时发现前方机动车道内作业的环卫工人黎某某,发生了事故。随后,张某驾车逃逸,期间,并未拨打报警电话和120等医疗急救电话。

在驾车逃逸后,副驾刘某劝张某停车,称找个人顶包就没事了,张某短暂停留,随后驾车离开现场。当张某驾车行驶至学海路与海天路路口时,张某打电话给朋友,称自己喝了酒把人撞了,能不能出来帮自己“盖一下”。

而后,副驾驶刘某则说:“现在喊个人出来顶包,就给点钱,如果被逮到,要坐牢的。”随后,刘某的话更让人吃惊,“今天是我叫你出来喝酒的,这么早哪个出来给你顶?我不给你顶哪个给你顶?你在外面作用比我在外面作用大,我出来以后就靠你了,你要给我找点事情做。”

随后,两人交换位置,由刘某驾车,返回事发地。

事后刘某自称是事发时驾驶小型轿车的驾驶员,张某自称是肇事车的车主。而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一直未向民警表述自己是事发时的驾驶员及事故的经过。

目前,张某已被温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已另案处理。

【律师说法】

交通事故找人顶包的法律责任

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他人来处理事故。而严重的话,肇事逃逸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

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替人顶包的法律责任

替人“顶包”的别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文中替人顶包的刘某没开车为什么涉嫌危险驾驶罪?

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或行为的形式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正犯、教唆犯、帮助犯、组织犯。

具体到题主的问题中。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可以是教唆他的人、帮助他的人、组织驾驶员这样开车的人,这样一些没有亲自开车的人。

比如说明知他人已经处于饮酒或醉酒状态,仍教唆其驾驶机动车;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车辆所有人仍向其出借车辆(帮助他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再比如说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条明确把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列了进去,他们虽然没有直接驾车,但可能是组织者,就成了危险驾驶人的共犯,同样也会被判危险驾驶罪。

【结语】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在遇到因自己违法或不慎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时能做到不逃逸,“本就犯了错了,千万别一错再错”,要勇于接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这样既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可能得到从轻处理,今后汲取经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和意外损害。也奉劝“顶包”者,别“好心”办了坏事,到头来顶包不成,自己还要受到法律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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