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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学法律】少年的你

2019-10-31 法律服务网 2538

【前言】

《少年的你》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中国内地上映。这部《少年的你》,用艺术化的视角,文艺范的表达,讲述了一个关于未成年人霸凌与被霸凌的故事,精彩故事背后,令人挥之不去的,却是无数悲剧揭示出的家庭与社会问题,以及法律问题。

【看剧学法律】

1. 校园欺凌不是被揍几顿的事情,而是能杀死一个人的事情。

被欺凌者胡小蝶从学校的楼上跳了下去,死在了操场上。学生拿着手机拍照,群里消息不断,所有人站在原地看着倒在血泊中的胡小蝶,只有陈念走过去,把校服盖在她的脸上。

从法医学角度看,她是自杀,但陈念知道,胡小蝶的死是欺凌者的故意杀人

胡小蝶就这样离开了这世界,学校没有想着正视校园欺凌,老师们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别看了快回去读书”!对于胡小蝶的死欺凌者需要承担责任吗?学校真的可以冷眼旁观吗?

法律问题:校园欺凌导致死亡欺凌者和学校如何担责?

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者(学生)、监护人(家长)和学校(教育机构)都难辞其咎,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欺凌者”并非无可奈何,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处以罚款和拘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就校园欺凌而言,学校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尽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处理三项义务。就胡小蝶长期在学校遭受欺凌,学校各项巡视、值守职责均未及时察觉事件发生并加以制止,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与侵权人共同承担该起校园欺凌事件的责任。《教师法》也明确规定教师具有履行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义务。

2.我们都曾是沉默的大多数

当陈念满脸惊恐痛心的上前,颤抖着为死去的同学盖上一件衣服,她被欺凌者们选定为第二个目标。

被殴打,被脱衣服,被扇耳光,被拍裸照,被攻击,被强行剪头发,被谩骂,被吐口水,被孤立…,所有你想到的,你想不到的。陈念很害怕,很绝望。这时,刘北山和陈念说:“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

法律问题:面对欺凌者,她能够正当防卫吗?小北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必要而适度的制止其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陈念面临正在进行欺凌的不法侵害,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她可以对不法侵害者进行正当防卫,若防卫措施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注意不能因为防卫行为有致多人重伤的客观后果,就认定其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检下发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陈某正当防卫案裁判要旨中:在被人殴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客观后果,但是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对认定正当防卫有影响的,并不是防卫人携带了可用于自卫的工具,而是防卫人是否有相互斗殴的故意。也就是说,如果陈念长期遭受欺凌随时携带防卫工具,在遭遇欺凌时使用,也不影响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既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讲,见义勇为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在判断见义勇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时,要全面综合进行考量,综合不法侵害的强度、缓急、性质,侵害方与防卫方的力量对比,不能简单地将防卫行为与防卫瞬间的不法侵害简单对比。要设身处地为防卫人着想,当见义勇为者看到不法侵害时,不能要求其完全冷静理性,要求行为人实施刚好还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这有违常理和法理。

3、“即使身处泥潭,也要仰望星空。”

本身是两个不幸少年偷偷躲在一起彼此烤火取暖,却不想爱情的火苗刚刚燃起,就被命运的冷水泼成落汤鸡。最后,那个习惯霸凌别人的同学,不幸殒命。

他为了保护她,为她顶罪。两个阴沟里的生命,想着能救一个是一个。

还好,最后有个负责又不想让他们一错再错的警官,点醒了陈念,最终完成了这个剧本可能的最好结局。

法律问题:小北主动顶罪后可以主张国家赔偿吗?

小北说“我喜欢一个人,我想要给她最好的结局”,成年人权衡利弊,少年人却一往无前。那么,事后若小北被发现其不是真凶,可以主张国家赔偿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主动顶罪的小北就算被证明无罪,也不能主张国家赔偿。

法律问题:陈念构成自首吗?

陈念最后在警官的规劝下,选择说出了事实的真相,那么,她构成自首吗?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动投案于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将自己置于所投机关或者个人控制之下,等待交代犯罪事实。陈念在被警察怀疑规劝下投案恐难以认定为自首,但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问题:陈念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吗?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法律问题:陈念应从轻处罚or减轻处罚?

电影末陈念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因其是未成年减轻处罚,被判四年有期徒刑。有小伙伴问未成年不应当是法定量刑情节,减轻处罚吗?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电影的表述没有问题的,法院在量刑时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罪刑相适应原则。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律法律问题:陈念符合犯罪记录封存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陈念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符合犯罪记录封存。

【结语】

生活泥沙俱下,少年的你终将长大!还好,有法律武器在,让我们勇敢的对校园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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