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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工程

2018-06-13 法律服务网 2073

为深化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湖南省商贸流通领域骨干企业队伍,推动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内贸流通工作新部署,2018—2020年,我省每年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样本企业1000家左右,到2020年,培育壮大100家重点零售企业、100家重点批发企业、100家重点餐饮企业、100家重点酒店、100家重点电商企业,新建改造100商贸流通综合体(简称“千百工程”),省人民政府特制定了实施商贸流通“千百工程”的工作方案。

重点任务——

·推进商贸流通企业“破零倍增”,着力提升限额以上样本企业质量。

1、着力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加大长沙市等重点地区和大湘西等薄弱地区的限额以下企业入统力度,列出各市州各县市区“入统企业”“应统未统企业”“重点培育的潜在入限企业”三个清单,实现应统尽统。

2、着力优化限额以上企业结构。对已经入统企业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做好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工作,鼓励“大个体(产业活动单位)”入统,着力解决“大个体(产业活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缺失问题。

3、着力引进和培育总部经济企业。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大力引进湘商总部营销渠道、营销管理人才,引进全国连锁五十强、网络零售十强、外资流通企业和社区连锁便利店等设立法人子公司并逐步拓展业务。

·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打造 “零售百强”。

1、支持实体零售企业壮大规模。扩大经营规模,拓展服务区域、推广服务品牌,完善社区商业配套,尽快形成一批年销售额过100亿元的大型零售企业集团,打造购物、餐饮、休闲、文化、旅游等消费业态深度融合、协同共享的智慧商圈,强与国际国内知名零售企业的战略合作。

2、支持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创新服务体验,整合资源,加快品牌建设,为小微零售企业提供人才、技术、渠道等公共服务,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推进 “三化”建设,打造“批发百强”。

  1、信息化。以“互联网+政务”为契机,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和流程,逐步实现企业服务与管理全程自动化、网络化和数字化。支持批发企业建立网上交易平台,为商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2、品牌化。支持批发企业开展品牌注册、经营、管理与宣传,争创高知名度商标,提升吸引力和关注度。

 3、品质化。支持批发企业与省内名特优产品生产企业对接,供应更多符合居民消费需求的品质商品。支持批发企业与仓储、现代物流、会展等融合发展,提升批发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管理。

·做强湘菜品牌,打造“餐饮百强”。

 1、传承湘菜名品,创新湘菜技艺。

2、培育美食节会品牌,推动湘菜走天下。

3、建设信息化平台,推进“互联网+餐饮”。

·培育特色酒店,打造“酒店百强”。

 1、支持标准化发展,促进品质提升。支持全服务综合型酒店创星创优和酒店开展节能减排建设与改造,推进酒店实施《绿色旅游饭店》和《两型饭店》标准,打造“低碳”经济,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2、坚持特色分类,促进创新发展。培育一批适应消费升级要求、特色鲜明的酒店集团,支持经济型商务连锁酒店发展。

 3、支持品牌引进,提高国际化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引进国内外酒店管理公司、国际排名前十位的国际酒店集团,鼓励大型企业通过所有权收购、带资管理、合同管理、特许经营等方式兼并重组。

·推进“互联网+商贸流通”,打造“电商百强”。

  1、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

  2、推进传统企业“融网”转型。

  3、加大知名电商企业引进力度。

·科学规划布局,加快市县商贸综合体建设

  1、完善载体功能。建设商贸流通全产业链生态圈,构建“衣、食、住、行、文、旅、购”等一站式生活配套服务中心,形成 “人流、物流、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汇集的新地标,实现内外贸融合发展。

  2、提升业态水平。新建改造推动基础设施升级,连锁经营推动商品消费升级,电子商务推动流通渠道升级,提升实体店服务功能,整合社区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和改造服务网点,提供共同仓储、共同配送、供应链金融、居民日常生活便利化等个性化服务,满足商家和消费者需求。

  3、创新运营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建设模式,鼓励企业通过新建培育、整合提质、股权投资、资产租赁、资产盘活等模式,实现“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上市”。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流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千百工程”, 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协调服务,积极搭建信息、交流、培训、咨询以及企业对接等服务平台,制订和落实相关鼓励引导政策,推动举措落地、工作落实。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及我省已出台的扶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土地、投融资、人力资源、要素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出台专项政策措施。统筹各有关部门专项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市县财政资金配套。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百强企业榜单发布机制。

建立百强企业指标评价体系,按照“市州推荐申报、集中建库调度、省里统一发布、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发布“零售百强”“批发百强”“酒店百强” “餐饮百强”“电商百强”榜单,及时总结和推广复制典型经验、成功模式。

·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适时对“千百工程”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将专项督查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内贸流通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与资金安排、政策支持等挂钩。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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