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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受?噪音扰民今又来

2018-11-01 法律服务网 2300

现代化的生活节奏很快,大部分人每天都是来去匆匆。唯有在下班之后,放下脚步,享受生活。但是唯一放松身心的时段,因为噪音绕耳,那也是很痛苦的事。噪音就是达到一定分贝的标准,给人带来影响,不利于人们的生活。噪音对于周边居民苦不堪言,常见的噪音大概就是工业噪音,以及这些年广场舞带来的噪音。噪音给人带来的影响极大,轻则影响个人正常休息,重则危害人体健康。噪音扰民今又来,难受该怎么办呢?

噪音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噪音扰民维权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广场舞扰民、工业噪音扰民是这些年出现频率最高的噪音词汇,噪音也是城市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一大重点。噪音影响人的休息、睡眠和工作,长时间困扰会使人感到烦躁、萎靡不振,影响工作效率。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2008年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对声环境质量制定了标准,生产经营、生活都应该控制在标准之内。很多噪音扰民的事件当事人想着忍忍就过了,这种事往往无疾而终,但其实噪音当事人可以请求加害人排除危害,也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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