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7 法律服务网 1895
前景
上海市在“七一”前夕又推出一项温暖人心的民生政策。据悉,自7月1日起,上海市医疗救助政策将再次调整完善,救助对象将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将进一步提高。由此,将进一步减轻困难家庭的医疗负担,加大帮助困难群众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境的力度。
救助范围
目前上海市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涵盖“特殊救济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等;救助内容包括“住院救助”“门急诊救助”,以及“资助参保”。
救助重点
此次调整完善后的本市医疗救助政策,在“住院救助”领域,不仅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散居孤儿、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的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个人全年最高救助限额分别由8万元调整为13万元,增幅达62.5%,而且将两类“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也纳入救助对象范围;在“门(急)诊救助”领域,在原有的救助低保对象、特殊救济对象的基础上,将低收入困难家庭也纳入了救助范围,这类家庭门(急)诊自负医疗费用按5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2500元。调整完善后的医疗救助政策还明确,对本市特殊救济对象和低保对象免收住院押金,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对象的住院押金则减半收取。
救助面临的问题
【1】医疗救助领域社会力量参与尚不足
【2】救助力度难以加强
措施
【1】政府部门将出台相关文件,加大政策支持与引导力度
【2】对不符合刚性救助条件或者经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对象,通过慈善帮困、综合帮扶等方式给予帮扶
医疗救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除了政府的帮助,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引导它融入、通过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生活照料、能力提升等方面满足困难群众的多样性需求,使社会力量与政府救助互为补充,更柔性化、个性化地回应困难群众需求。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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