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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借”来的麻烦事

2018-10-09 法律服务网 1885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是“老好人”,不懂拒绝,不会对他人说“不”。又或是承受不住朋友的软磨硬泡,慷慨出手,凡是他人提的要求只要合法他能够做到,都会答应。但不管是仗义出手借东西给他人,还是“老好人”都应该知道有的东西可借有的东西不可外借,借出去有风险。如果他人出现意外,“借”来一堆麻烦事,到最后避免不了争论,在现实面前,说不定本就不怎么稳固的友谊小船说翻就翻。

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往往是最受当事人关注的问题,车主、保险公司、第三人都是各执其词,互相推脱责任,对于无过错的被侵权人来说,维权总是困难重重。对于车主来说,也是晴天霹雳,车子不是自己驾驶的,自己却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发生第三人机动车侵权的事件,车主到底有没有责任?被侵权人又该找谁来赔偿呢?

借车,“借”来的麻烦事

车主有过错需要赔偿的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发生交通事故找谁赔偿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车有风险:一是第三人违章,二是发生交通意外需要赔偿。两件事对车主来说都不是什么好消息。若一定要借车给他人,为规避车主有过错的法律风险,最好先要检查机动车是否有故障,第三人有没有驾驶资格证,第三人是否能够正常驾驶等相关情况。如果经常借车给他人,又担心发生交通意外自己后期承担不起,就需要车主了解一下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但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学会对他人说“不”,不要轻易就把车借给他人,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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